延平路
元大德六年(1302)改南剑路置,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治所在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南剑路置,治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)改南剑路置,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治所在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南剑路置,治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在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四里。《明史·翁万达传》:嘉靖二十七年(1548),俺答“遂南下驻隆庆石河营,分游骑东掠”。即此。
1913年由西北路道改置,属吉林省。治滨江县 (今黑龙江哈尔滨市)。辖境约当今黑龙江宾县、延寿、尚志以西,松花江以南,松花江及吉林榆树至黑龙江五常一线以北地区。1929年废。1914年6月由西北路道改
唐大历三年 (768) 置,治所在行唐县 (今河北行唐县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行唐、曲阳、灵寿等县地。九年 (774) 废。
1933年析中卫县置,属宁夏省。治所在宁安堡(今宁夏中宁县)。取中卫县和宁安堡各一字为名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、黄河西岸。属中卫市。面积2956平方千米。人口40.8万。辖4镇、13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城
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湾甸长官司,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。三年 (1405)升为湾甸州。民国初废。
又名九井。在今安徽亳州市城南。《新唐书·五行志三》:唐开元二十九年(741),“亳州老子祠九井涸复涌”。
在今河南濮阳县东北。即六塔河口。《宋史·河渠志一》: 嘉祐元年 (1056) 刘恢奏: “ (六塔河) 口乃赵征村,于国姓、御名有嫌,而大兴臿, 非便。”
即今云南宾川县西南三十五里宾居乡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贵州贵阳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1金筑安抚司:风洞山“在(白纳长官)司西。山腹有洞,风贯其中,有声如雷”。即“叠彩山”。
即今河北沙河市西北四十里綦村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5沙河县 “罄口山” 条: “今县有綦阳镇,置铁冶司于此。”古镇名。在今河北省沙河市西。北宋皇祐四年(1052年)置铁冶司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