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四场
北宋太平兴国间置,即今江苏启东市北吕四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3海门县:吕四场“俗传以吕仙四至此而名”。《嘉靖东南平倭通录》:嘉靖三十四年(1555),倭寇“流劫狼山、利河等镇, 吕四、余西等场”。清置巡司于此。
即今江苏省启东市西北吕四镇。旧有盐场。清时盐课大使驻此;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又置吕东巡检司戍守。
北宋太平兴国间置,即今江苏启东市北吕四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3海门县:吕四场“俗传以吕仙四至此而名”。《嘉靖东南平倭通录》:嘉靖三十四年(1555),倭寇“流劫狼山、利河等镇, 吕四、余西等场”。清置巡司于此。
即今江苏省启东市西北吕四镇。旧有盐场。清时盐课大使驻此;乾隆三十七年(1772年)又置吕东巡检司戍守。
即凌霄塔。在今河北正定县东大街。
北齐置,即今湖北新洲县治。
元至元中置,属广南西路宣抚司。治所在今云南富宁县东北。明初废。元至元中置,治今云南省富宁县东北。属广南西路宣抚司。辖境约相当今云南省富宁县及其附近一带。明洪武初年废。
即今湖北竹溪县南汇湾河北源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9竹溪县: 南江河 “在县南七十里。源出陕西平利县,亦名南阳河,至县南三十里水坪河口合于柿河”。汉水支流堵河上游。在陕西省南部。源于镇坪县西南与重庆市交界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桂州总管。七年 (623) 改为都督府。治所在桂州 (今广西桂林市)。领桂、象、静、融、贺、乐、荔、南昆、龙、南尹、钦、南恭、燕、梧十三州。贞观末,督桂、昭、贺、富、梧、藤、
明置,属宁夏右屯卫。即今宁夏贺兰县北桂文村。
在今河北河间市北六里。《晋书·东海王越传》:东瀛公腾镇邺,“携并州将田甄,甄弟兰、任祉、祁济、李恽、薄盛等部众万余人至邺,遣就谷冀州,号为乞活”。《寰宇记》卷66河间县:乞活城,“《郡国志》云:太安中
即绰尔罗斯北中旗。在今青海刚察县西,后迁青海海晏县南。
在今湖南道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1道州:“宣山在州北五十里。高峻盘纡。”
清置,属临晋县。即今山西临猗县西南五十五里七级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