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直隶
简称南直。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自永乐初迁都北京 (今北京市) 后,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,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。辖境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二省和上海市及江西婺源县地。清初改为江南省。
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洪武初建都南京(今江苏南京市),以应天等府为直隶。永乐初移都北京(今北京市)后,又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;而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,简称南直,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两省大部和上海市。
简称南直。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自永乐初迁都北京 (今北京市) 后,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,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。辖境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二省和上海市及江西婺源县地。清初改为江南省。
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。洪武初建都南京(今江苏南京市),以应天等府为直隶。永乐初移都北京(今北京市)后,又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;而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,简称南直,相当今江苏、安徽两省大部和上海市。
又作乃颜城、聂延城、纳延城。在今黑龙江省拜泉县东南。《元史·食货志》:“胜利、延州、乃延等城之珠, (至元)十三年命朵鲁不䚟等捞焉。”又作聂延城。在今黑龙江省拜泉县南。《元史·食货志》:
明置,属洮州卫。故址即今甘肃临潭县(旧城)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37洮州卫: 洮州关 “在卫城西南三十里”。
在今广东连州市东。《清一统志·连州》:致一堂 “在州东。宋欧阳献可读书之所。张栻有赋”。
即南湖。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,东接郎溪县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建平县: “又有南崎湖,亦谓之南湖,与宣城县界,流入丹阳湖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宁国府一》: 南崎湖 “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,其北为北崎湖,
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南十里永和大寨。旧为永和部落头人驻地。“永和”为佤语永绕的变音,“永”为寨,“绕”为森林,意即森林寨。
即今四川昭觉县西南四开乡。民国《昭觉县志》卷2:四块坝“平原沃壤,地气温和,汉夷杂居,宜设县佐”。即此。
①元至治三年(1323)置,直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在今越南莱州。辖境约当今越南莱州、琼涯、伦州等地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属临安府。宣德七年(1432)被安南占。嘉靖十九年(1540)莫登庸又以其中一部
北宋熙宁七年(1074)分两浙路置,治所在杭州(今浙江杭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浙江省衢江、富春江、钱塘江以西、江苏省茅山、长荡湖一线以东地区及上海市。寻废。熙宁九年(1076)又置,次年废。南宋初再置,始
清雍正三年(1725)改平虏卫置,属朔平府。治所在今山西朔州市平鲁区北平鲁城镇。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属察哈尔省。1952年复属山西省。1958年撤销,1961年复置平鲁
唐天宝元年(742)改相州置,治所在安阳县(今河南安阳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安阳、鹤壁、汤阴、林州、内黄、河北临漳、成安、磁县等市县地。乾元元年(758)复为相州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相州置,治安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