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丁行政区
1917年析建水县勐丁等土掌寨置,属云南蒙自道。治所在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北六十四里老衙门。1929年直属云南省。1932年改平河设治局。
1917年析建水县勐丁等土掌寨置,属云南蒙自道。治所在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北六十四里老衙门。1929年直属云南省。1932年改平河设治局。
唐调露二年 (680) 置,属岩州。治所在今广西玉林市境。天宝初属常乐郡,乾元初复属岩州。后废。
在今广东中山市东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广州府香山县:长江山“众水皆导源于此,因名”。
即今山东济南市东北二十里洛口。为泺水入古济水 (此段古济水即今黄河) 之口。《水经·济水注》: 泺水 “北流注于济,谓之泺口”。筑堰以分其流,故亦名堰头镇。又曰下泺镇。明置堰头镇巡司。
南朝宋泰始四年 (468) 改晋安郡置,治所在侯官县 (今福建福州市)。七年 (471) 复名晋安郡。南朝宋泰始四年(468年)改晋安郡置,治侯官县(今福建福州市)。属扬州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东部和南部
即滁河入长江之口。在今江苏六合县东南。《宋史·高宗纪》: 南宋建炎四年 (1130) 十一月,“金人犯滁口”。
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5广信府铅山县:江家湖在“县(治今永平镇)西一里。一名西湖。湖内生茭荷,旁多高柳。沙屿回折,景趣潇洒。今故址仅存”。
元置,属顺元路军民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息烽县西九庄镇。明洪武五年(1372) 改置青山长官司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息烽县西九庄。属八番顺元宣慰司。明洪武五年(1372年)改为青山长官司。
东汉改若县置,属南郡。治所在今湖北宜城市东南。三国魏复为鄀县。
即今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西北一百五十里巨甸镇。清置巨甸汛。
在今广东翁源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2翁源县:岑水“在县(治今翁城镇)北。源出羊径。一名铜水。可浸铁为铜,水极腥恶。两旁石色皆赤,不生鱼鳖禾稼之属,与曲江县胆攀水同源而异流,入英德县界,会于清溪水”